肃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和县委“十项规定”情况开展自查报告
肃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和县委“十项规定”情况开展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委“双十条”和县委“十项规定”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严格对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
实施“干部修身计划”,以“修学、修心、修礼、修德、修廉”为主题,加强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教育,2014年共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12次,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强化科技为民理念、公仆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严肃工作纪律
规范日常工作,全办干部实行去向报告制度,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等一系列制度,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办干部职工工作日不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
三、提高工作效能
推行转变作风、工作职责、办理实事、廉政风险点等公开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保证开展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每月至少到联系村2次,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
四、落实便民服务措施
公开服务内容,将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在网站和单位公示栏中公示。实行首问负责制,全办工作人员遇到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即为首问责任人,需向群众解答有关的办理规定,并协助做好接洽业务承办人、工作程序一次性告知等。
五、厉行勤俭节约
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符合标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日禁止午间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严禁私自驾车、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办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六、加强廉洁自律
加强道德教育,带头遵守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实行廉政风险点分级管理,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目前存在的问题
1、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
2、少数干部工作纪律观念涣散,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上进心。
八、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八项规定” 和省、市委“双十条”和县委“十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月安排2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和县委“十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结合机关优化组合与量化考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为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
3、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顿机关作风,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实行不定期抽查。将日常检查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群众问题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引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 和省、市委“双十条”和县委“十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
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全办干部职工都能对照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和县委“十项规定”要求,在全办上下营造了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肃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