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选调)肃北县机构编制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了补充县机构编制信息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肃北县县直部门单位干部公开遴选(选调)及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县机构编制信息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选调)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名额
本次共遴选县机构编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调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用的程序公开进行遴选。
三、遴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中(不含教科局和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遴选(选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工作,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强烈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有事业心;
2.遴选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干部且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截止到2020年5月12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5月18日
报名地点:县委编办228室,联系人:宋雪娟,联系电话:17793715636。
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提交《肃北县机构编制信息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近两年考核通报或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招录为事业编制干部的相关文件或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遴选(选调)资格条件,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每个报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达到报名比例后方可进行笔试。
(三)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遴选(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由县委编办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统一命制,卷面总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分职位根据个人笔试综合成绩,按照遴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县委编办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组织考察成绩(组织考察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选调)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2,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六)综合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汇总得出每名遴选(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及时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
(七)研究决定。根据遴选(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提出拟遴选(选调)对象,由县委编办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
(八)公示。对确定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依次替补。
五、相关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