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酒办发[2019]13号),调整优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