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编办念好“三字”诀 把好“三定”规定三道关
为严格规范、及时更新职能调整单位及新设立单位的职能职责,近日肃北县委编办根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结合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对需要印发和完善“三定”规定的10个事业单位启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一是念好“学”字诀,把好“三定”规定培训关。为进一步做好“三定”规定工作,我办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对新成立的肃北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网络中心等6个单位以及职能调整的肃北县供排水站等4个单位主管领导、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会上,业务人员全面讲解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对“三定”规定的格式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现场回答了相关人员的提问。另外对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做好“三定”规定制作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是念好“审”字诀,把好“三定”规定质量关。职责法定化,是“三定”规定审核工作的基础,我们在审核主要职责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逐字逐句与法条对应,最大限度做到职责法定化。
三是念好“严”字诀,把好“三定”规定程序关。为使“三定”规定依法依规、科学民主、符合实际,在工作中严格程序,特别是审核报送环节。将整个工作分为部门呈报、专班审核、反馈沟通、责任复核、沟通对接、部门党组(党委)研究、正式上报等具体环节。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草案)起草完成后,报县委编办工作专班进行审核。经过反复沟通、多次审核,与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最后正式呈报,待相关会议批复后,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