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肃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
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市整改办《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紧急通知》(酒环整改办[2018]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14:酒泉市行政区划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工矿企业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金塔县和阿克塞县未单独设立环境保护局,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肃州区、阿克塞县没有设立环境监测机构;酒泉市环境监察支队和肃州区环境监察大队为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
整改目标: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管需要。
完成情况:
1. 全力加强环境保护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每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用编审核工作中,安排一定的空编用于急需职位、岗位,招录、招聘环境监测、执法方面的专业人员,解决占比低的问题。近三年来,按照全市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已为环保机构招录参照公务员2人,调整调入工作人员5人,有力提升环境监控执法基础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逐步适应新形式下全省环境监管执法要求。
2.努力强化基层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肃北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持续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马鬃山片区的环境保护、安监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地加强环境保护及安监工作,形成综合执法合力。经研究,县编委会已于2017年7月11日上报市编委拟成立肃北县马鬃山镇安监和环保综合监督管理站,市编委于2017年11月2日批准成立北县马鬃山镇安监和环保综合监督管理站,隶属马鬃山镇管理,业务上受县安监局、环保局指导。核定领导职数3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核定事业编制18名,现有人员8名,2018年计划考录工作人员5名
3.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工作。将结合《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甘肃省省市县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和2018年甘肃省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市、区)单独设立环保分局,独立行使职权,争取将执法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肃北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5天。
受理部门:肃北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糸电话:0937-8121552
联系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东街1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