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编办关于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报告
肃北县编办关于开展对公职人员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
报 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从政从业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肃纪办发〔20145〕34号)文件精神,编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开展对公职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方面,重点加强了宣传教育和全面清查等方面的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肃纪办发〔20145〕34号)文件印发之后,县编办及时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甘肃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使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进行清理整改。
二、全面清查,摸清底子
为了全面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编办召开成立了由编办主任为组长、编办副主任、登记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编办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办干部职工共同参与,进行自查自纠,参与率达到了100%。并按照文件要求,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按要求如实填报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巩固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编办着重在完善规章制度和健全监管体系方面下功夫,计划对日常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建立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管,努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中,编办干部中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及职工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的举报。今后,我办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肃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