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来源:《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 | 发布日期:2013-12-02 】 【选择字号:

张纪南 

  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以来,已取消和下放三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在当前推进改革的关键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通过深化改革,可以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激发各类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第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释放改革红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的转型时期,已进入提质增效的“第二季”。面对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发展阵痛,通过短期刺激政策推高经济增速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也不利于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这主要是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职责边界不清晰,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包括前置审批过多、市场准入门槛过高、行政性垄断过多等。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同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有利于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加快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时,还不同程度存在流程繁琐、时限过长、收费偏高等问题,既不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又影响了政府形象。同时,一些政府部门长期习惯于以审批作为主要管理方式,“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较为普遍。一些市场主体在审批之前通常“精心包装”,甚至弄虚作假,一旦通过审批就“露出原形”,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可以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推动政府创新管理方式,主动适应由事前审批向更多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 

  第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实施审批时,还不同程度存在依据不充分、标准不明确、行政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尤其是一些行政审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问题更加突出,不仅对依法行政造成严重影响,也容易成为腐败多发领域。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必然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勇于对政府削权和限权,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通过公开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当前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总结以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关键是要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个中心,牢牢把握“放”和“管”这两翼。“放”就是要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管”就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为实现“一体两翼”的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抓好四项任务: 

  第一,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汇总核实,锁定改革目标。摸清底数是改革的前提。在确保国务院部门审批事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中央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锁定改革目标,并向社会公示。后续的改革就是对目录中的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下放,对保留的事项进行规范和优化。今后,只有目录中的事项才能实施审批。如要在目录中增加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新设程序。 

  第二,继续加大力度,分步有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和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认定。四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第三,规范和优化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首先,各部门要将所有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方式、提交材料清单、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核标准、是否收费等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公众在办理审批事项时有章可循。其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通过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审批”等,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再次,细化审批的规则和标准,规范审批权限,公开审批过程,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裁量权。 

  第四,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切实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再新设审批事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严把握设定标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凡未能通过审查论证的,一律不得新设,切实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三、创新思路方法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方利益,改革任务艰巨复杂。深入推进改革,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同时,要创新思路方法,通过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借机借势借力扎实推进改革。 

  第一,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审批事项该不该取消、能不能下放、取消或下放后的效果怎么样,都要经过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业和服务对象、专家学者“三关”的评估。在听取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形成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具体意见,以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竞争比较机制。定期向各部门发送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进度表,让部门相互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同时,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介绍推广部门推进改革的经验做法,在各部门之间形成相互比较、相互学习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部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建立健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互促进机制。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不久,就专门提请中央督导组将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作为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巡回指导和督促检查的内容。同时,与中央督导组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交流部门改革情况,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审批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四,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之初,就着手把推进改革的情况和效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范围,督促各部门加大自身改革力度。同时,为了解改革的社会效果,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即在改革推进一段时期后,委托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改革的成效进行独立评价,并据此对相关改革措施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本着“开门搞改革”的原则,将改革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对每一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都及时向社会公布,防止改头换面后变相审批。对保留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时限和审批状态予以公示,推动部门进行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建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监督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系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等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与重大使命。作为改革工作的具体牵头单位,中央编办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迎难而上,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折不扣地把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作者系中央编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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