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编办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 9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甘发[2013] 22号)以及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肃北县通过优化、整合,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0个(不含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