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5﹞9号
中共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委、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政府机构改革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委组织部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2005年1月12日印制
打印:王燕红 校对:杨 军 共印80份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发[2004]27号)和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市委办发[2004]107号)精神,结合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肃北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及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肃北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地整合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政事、政企、政社分开的原则。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和界定各部门的事权和分工,一件事情主要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牵头管理,克服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头管理和政出多门的弊端。
(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
(四)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等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五)依法行政的原则。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三、机构调整和职能整合
(一)肃北县发展计划经贸局改组为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职能划入发改委。撤销肃北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保留肃北县物价局、肃北县招商局、肃北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的牌子。
(二)肃北县财政局依法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撤销肃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并入肃北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职能划入财政局。
(三)纽建肃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四)肃北县卫生计生局更名为肃北县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肃北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更名为肃北县信访局,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六)肃北县广播电视局更名为肃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经上述调整,肃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共设16个(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县政府机构设置限额),部门管理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外事旅游局、蒙古语言文字办公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
四、编制精简和人员分流
肃北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原则上精简10%,不允许机关增加事业编制。按照“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的原则,开拓分流渠道,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省政府,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分流人员享受的优惠政策,可参照执行,适用于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人员分流工作2005年1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实施
肃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调整在批准的限额内进行,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配备。
在组织实施中,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府职能衔接和工作协调。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做好新组建部门的“三定”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其他部门的“三定”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改革期间涉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单位,人员编制一律冻结,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机构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