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机构编制情况审计
为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实现对现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制的有效补位,甘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审计厅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40号),从2013年9月起,用2-3年时间对全省86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同步审计。
这次对机构编制进行审计,在全省机构编制管理史上尚属首次,是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大创举,对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升机构编制执行力、提高机构编制部门站位都具有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审计工作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执行等情况作为主要内容,把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安排财政供养人员等问题作为审计重点。
推进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工作,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前培训、统一审计进点、统一现场进度、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审计定性处理、统一审计报告”的要求,整合力量,组织实施。同时,注重突出审计成效,集中研究经济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将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结果作为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审计监督职能、增强“免疫系统”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